为更好地开展镇海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镇海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海区财政局信息内容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海区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zhczj.gov.cn)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www.zhczj.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海区财政局信息内容公开目录》。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镇海区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镇海区城河西路175号,受理时间为机关工作日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86274535,传真号码:86274682 通信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城河西路175号财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00 电子邮箱:zhanghuinb@126.com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可在镇海财政局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www.zhczj.gov.cn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在线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6271882,电子邮箱:zhgb02@163.com 地址:镇海区城河西路175号,邮编:315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