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24号),镇海区人事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人事人才编制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人事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镇海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6个一级类别中的7个二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工作信息和办事指南2个一级类别中的3个二级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处室   责任单位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镇海区人事局。
  二、获取方式
  镇海区人事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镇海区人事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镇海人事网(http://www.zhrsrc.gov.cn)、镇海区门户网站查询,也可到本局专门设立的查阅场所进行查询。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镇海区人事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镇海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镇海区人事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表可在镇海区人事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gov.cn)上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海区人事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镇海区人事局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4、申请办理及期限
  镇海区人事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镇海区人事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镇海区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镇海区人事局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镇海区人事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办公室或者向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海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镇海区人事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作机构
  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112-26
  联系电话:86272405,86299277
  传真:86272405
  电子邮箱:yubo582@yahoo.com.cn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1、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
  2、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附件一

镇海区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

          (一)法定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1、机构名称、内部处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部门领导还包括通讯方式)
 法规公文文  件 规范性文件
 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镇海区人事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行政执法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镇海区人事局任免文件
公务员考录 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财政信息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二)补充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工作信息 提案议案 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办事指南 面向公民 就业、社保、离休退休3类办事指南 
  面向企业 关于就业招聘的办事指南

附件二

镇海区人事局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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