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镇海区劳动保障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区劳动保障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镇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信息分二级目录类别设置。一级类别包括法规公文、机构概况、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策信息、办事指南等8个,二级类别包括文件、计划总结、工作进展、政务动态、提案议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任免、收费项目、采购招标、项目投资、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面向公民、面向企业等15个。 目录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责任处室 | 责任单位 |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 二、获取方式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镇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见附件一)。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gov.cn)公开查询,也可以到本局专设的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镇海区劳动保障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海区劳动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h.gov.cn)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海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镇海区劳动保障局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受理点接受核实。 4、申请办理及期限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镇海区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区劳动保障局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劳动保障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劳动保障局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可以向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海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劳动保障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作机构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112-25 联系电话:86272160 传真:86250482 电子邮箱:nbzhldj@.163.com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镇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类 别 | 描 述 | 机构概况 | | 机构名称、内部处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 法规公文 | 文件 |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的规范性文件 | 工作信息 | 计划总结 | 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 工作进展 |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社会公益事业 | 政务动态 | 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 | 提案议案 | 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行政处罚 |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各部门领导任前公示、任免公告 | 财政信息 | 收费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采购招标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项目投资 | 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条件、程序和中标的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 专项经费 | 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 政策信息 | | 重大政策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问题解答等。 | 办事指南 | 面向公民 | 覆盖公民的各类办事指南 | 面向企业 | 覆盖企业的各类办事指南 |
附件二 镇海区劳动保障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 | | | | | | | | | | |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