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作《镇海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本局政府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二级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6个一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社会监督1个一级类别。(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处室

责任单位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镇海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镇海区审计局。

  二、获取方式

  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镇海区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www.zh.gov.cn)公开,也可以到镇海区审计局设立的查阅室(具体地址:镇海区人民路7号709)进行查阅。

  2、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该类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表》可以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地址:www.zh.gov.cn)上下载,也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核实。

  4、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向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镇海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作机构

  镇海区审计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部门,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镇海区人民路7号7楼

  联系电话:86250140

  传真:86294340

        电子邮箱:zhsjj@zh.gov.cn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

1、镇海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

2、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附件一

镇海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分类

(一)                                        法定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1、机构名称、内部处室、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法规公文

文件

规范性文件

工作信息

计划总结

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项目计划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市审计局领导任前公告、任免公告

公务员考录

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结果等情况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专项经费

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补充公开目录分类

类  别

描   述

社会监督

听证会

听证会公告及实施情况

审计结果

可以公布的有关审计结果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渠道、办理机构、工作制度

     附件二

                                               镇海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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